• 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  • 时间:2013-12-04 00:00:00   作者: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205
  • 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系、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 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坚持纠防结合、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自查、重点检查、务求实效的原则,按照市纪委、市监察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发出的《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“回头看”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要求(景纪发【201320号),进一步巩固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成果,推进反腐倡廉建设,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,确保我院又好又快发展。现就我院开展“小金库”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如下:

    一、对象:院属各系、各单位、各部门。

    二、“小金库”的主要表现形式:

    1、违规收费、罚款及摊派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  2、用资产处置、出租收入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  3、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  4、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  5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  6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  7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  8、其他违规设立“小金库”。

    三、时间:20131010日至1018

    四、工作要求:各系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求在1017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交到院纪检监察审计室(实行零报告制度)。

    特此通知

     

    中共景德镇学院纪委

    院纪检监察审计室

    20131010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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