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狠刹中秋国庆期间
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
各系、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中秋节、国庆节即将到来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“四风”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,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,确保“两节”期间风清气正。按照市纪委《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》(景纪发【2013】18号)文件精神,现结合我院实际,就中秋、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,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宣传教育
各系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“红包”问题专项治理活动,认真组织本系、本单位、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学习《通知》精神,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,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改进作风各项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营造廉洁过节、转变作风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
节日期间,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“八个严禁”:①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,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、礼品、有价证券(卡)和支付凭证;②严禁用公款大搞豪华、奢侈的节庆活动;③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;④严禁参与以钱为注的活动,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;⑤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⑥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⑦严禁利用职务影响,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;⑧严禁公车私用、领导私驾公车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,放假期间除当日必要的公务活动和执法执勤外,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封存。
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,严格落实“八个严禁”,正风肃纪,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;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,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,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
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将重点围绕落实“八个严禁”,采取重点抽查、明察暗访、受理举报等方式,加强监督检查,坚决刹住中秋、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、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。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,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,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。
举报电话:0798—8382340
举报信箱:jgz8382340@163.com
中共景德镇学院纪委
院纪检监察审计室
2013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