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范学校收费规定,继续加强学生收费管理。切实执行省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要求,以保持我校教育收费良好形象和秩序,加大从源头预防教育乱收费问题在我校的发生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开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,所有收费均需纳入学校统一管理。
2、不允许在新、老生报到期间借机搭车收取任何费用;(如:班费、自考费等形式的收费,如有此类费用,待报到结束后,再按规定办理。)
3、请有关管理部门加强对有关行业来校促销商品及服务的管理。不允许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帮办、帮销或中介强行向学生推销商品及服务;
4、在收费工作中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管理,强化责任追究。如发现乱收费现象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及有关领导责任。
特此通知
中共景德镇高专纪委
校纪检监察审计室
2012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