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景德镇学院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实施办法(试行)景学院党发〔2016〕5 号
  • 时间:2016-01-09 00:00:00   作者:admin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105
  •  

    第一条 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,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》等法规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    第二条 参加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对象为全校各单位、各部门拟提拔为处级、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。
    第三条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与校党委对拟任人选的组织考察同步进行。
    第四条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范围依据中央纪委《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题库(试行)》进行。
    第五条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    1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,由校纪委负责组织实施。
    2、校党委确定考察对象后,校纪委根据考察对象名单向有关人员发出测试通知。
    3、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集中进行,规定时间90分钟,卷面满分100分,60分(含60分)以上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    4、测试成绩由校纪委报校党委审核后,可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。
    第六条 测试结果的运用。
    1、测试结果作为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。
    2、测试成绩不合格者,由校纪委在考后三日内安排一次补考。
    3、测试成绩存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。
    第七条 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。
    第八条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景德镇学院委员会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月8日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版权所有:景德镇学院-中共景德镇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制作发布 景德镇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域名:jdzu.jx.cn 赣ICP备05000937号-1 域名:jdzu.edu.cn 赣ICP备05000937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