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关于成立景德镇学院督察组的通知
  • 时间:2017-09-22 00:00:00   作者: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2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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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关于成立景德镇学院督察组的通知

    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、各单位:
          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,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不断加强作风建设,全面提高学校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办理质量及效率,保证学校的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,经2017年6月13日学校党委会研究,决定成立“景德镇学院督察组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一、成立景德镇学院督察组
    督察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主抓,组成人员由监察审计处、党政办、党委组织部及特聘退休人员组成。
    组  长:程贤达
    副组长:张家富(常务)、廖宏
    成  员:江永顺、高俊、江俐莺
    二、督察组主要工作任务
    1、督查任务:
    (1)学校的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、重要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    (2)学校党委会议、校长办公会议决定,校领导主持召开的其他专题会议决议、决定的落实情况。
    (3)开展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督查工作。强化督查,督促党员干部远离庸政懒政怠政,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岗不在状态,在位不谋公事,尸位素餐,工作推诿扯皮、慢作为、不作为等问题,为学校提拔、使用及对党员干部的问责等提供参考依据。
    2、巡察任务:
    (1)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: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,公开发表反对意见、阳奉阴违等问题,是否存在不按规矩不按程序办事等问题,是否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方面的突出问题。
    (2)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:着力发现基建管理、招投标管理、招生管理、后勤管理、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科研经费使用、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是否存在权钱交易、以权谋私、贪污贿赂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。
    (3)在执行组织纪律、民主集中制方面: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组织涣散、纪律松弛问题,是否存在执行“三重一大”、民主集中制等不力问题。
    (4)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:着力发现是否存在“四风”方面的突出问题,是否存在违反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问题,是否存在群众意见反映集中的问题,以及有关机关作风、师德师风、学风问题的巡察工作。
    3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    三、工作要求
    1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察工作,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。
    2、督察组要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,根据督察工作任务,严格按照督察工作制度和督察工作基本流程开展督察工作。
    3、督察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做好督察工作,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一丝不苟的精神,深入调查研究,及时、全面、准确地了解和反馈有关情况,并对涉密事项严格保密。
    4、督察组要做好督察工作汇报和督察通报工作。督察组要及时将督察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,对督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,要及时向纪委汇报,由纪委依规依纪调查处理,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。要根据督察工作具体情况,及时做好督察通报工作。
    5、督察组要加强对工作中慢作为、不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督察,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,督促整改,对多次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或因此影响学校发展,造成不良影响的,由组织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,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
        党政办公室  
     2017年6月16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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