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查调查科工作职责
审查调查科为校纪委监督检查室下设副科级科室,其主要工作职责:
1.负责线索处置工作,做好信访审理科移交的信访举报类问题线索及巡视巡察、司法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的核查、处置工作;
2.负责谈话函询工作,做好谈话函询方案、工作预案、处置意见以及程序报批手续和规范文案等工作;
3.负责初步核实工作,做好工作方案、安全预案、处置意见以及审批手续和规范文案等工作;
4.负责审查调查工作,做好审查调查方案、安全预案、处置意见、移送审理以及审批手续和规范文案等工作;
5.负责谈话室的管理工作,做好谈话室的硬件与软件维护、录像材料管理以及启用谈话室审批手续等工作;
6.负责申诉件的核查工作;
7.做好与省市纪委监委、司法机关的审查调查联动对接工作;
8.负责起草审查调查相关文稿及制度规定;
9.做好问题线索及案卷材料的档案整理及移交工作;
10.每月按时向信访审理科移交当月信访线索处置、案件处置、日常监督等相关纪检监察内网数据报送相关材料;
11.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