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访审理科工作职责
信访审理科为校纪委综合办公室下设副科级科室,其主要工作职责:
1.负责处理群众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,接听举报电话和受理网络举报;
2.协助督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;
3.提供举报信息,反映信访工作情况,筛选案件线索,向审查调查科移送案件线索工作;
4.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,引导群众通过政策渠道依法信访;
5.记录、整理、转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;
6.做好信访保密工作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;
7.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轻微违纪的信访问题实施信访监督;
8.统计汇总、分析研究信访件情况;
9.做好与省市纪委监委信管、案管部门的对接工作;
10.负责校纪委机房的管理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内网运作;
11.负责撰写、编制、报送相关各种信息、资料、报表;
12.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