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关于在全校开展 “ 廉洁校园 ”建设工作的意见
  • 时间:2020-07-10 10:13:28   作者: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245
  •     关于在全校开展 “ 廉洁校园 ”建设工作的意见

    各党总支,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  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,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推进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结合学校巡视整改任务和要求,将在全校开展“廉洁校园”建设。

    一、指导思想

 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省委关于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”和

    省纪委关于“把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,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”部署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“廉洁校园”政治生态。

    二、任务和目标

    通过在全校全方位集中开展“廉洁校园”建设,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探索建立健全“廉洁校园”建设长效机制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,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纪

    律保证。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如下:

    (一)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,结合具体工作实际,制定并完善廉政管理制度。

    (二)全校各二级单位深入梳理廉政风险点,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的机制。

    (三)结合工作职责,制定并进一步明确、规范各项审批程序,着力推进校务公开、政务公开,以公开促公正、以透明促廉洁。

    (四)制定“廉政文化教育活动”方案,开展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。

    (五)建立健全廉洁资料库制度。学校纪委建立处级干部廉洁情况资料库,实行动态管理。

    (六)精准处置问题线索,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着力抓早抓小,防范未然。

    (七)开展校内政治巡察,针对重点工作、风险领域开展专项巡察。

    三、责任划分

          (一)  主体责任

       1、校级。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,领导并部署重要工作;学校各分管领导应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分管领域、联系单位的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。

     2、各二级单位(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)。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;分管领导或部门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或主要责任;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或主办人员,对承担的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负有直接责任。

    (二)监督责任

    1、校纪委。对全校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,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。

    2、校巡察组。协助校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。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,对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监督。

    3、各党总支、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。负责本单位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,着重开展日常监督,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等情况。

    4、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。由校纪委在全校党员教职工中选择 10 名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,主要职责是在校纪委的领导下,对全校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进行群众监督,并及时向校纪委报告。

    四、保障措施

    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,校党委班子成员按照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履行职责,校纪委及组织部、宣传统战部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、相互配合,日常工作由校纪委组织协调。

    五、考核及奖惩

    (一)考核情况

    考核以各党总支、机关各支部为单位进行,各党总支、机关支部书记为责任人。对本单位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情况实行按月报表、季度分析、学期小结、全年总评。校纪委负责对全校“廉洁校园”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。

    (二)考核结果运用

    1、校领导情况: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履职考评的重要依据。

    2、各级党员干部、教职工情况: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先评优、个人年度考核以及干部提拔、使用等情况的重要依据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0二0年七月九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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