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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审理科工作职责-副科级机构

发布日期:2021-11-03 浏览量: 来源:

信访审理科工作职责

 

信访审理科为校纪委综合办公室下设副科级科室,其主要工作职责:

1.负责处理群众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,接听举报电话和受理网络举报;

2.协助督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;

3.提供举报信息,反映信访工作情况,筛选案件线索,向审查调查科移送案件线索工作;

4.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,引导群众通过政策渠道依法信访;

5.记录、整理、转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;

6.做好信访保密工作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;

7.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轻微违纪的信访问题实施信访监督;

8.统计汇总、分析研究信访件情况;

9.做好与省市纪委监委信管、案管部门的对接工作

10.负责校纪委机房的管理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内网运作;

11.负责撰写、编制、报送相关各种信息、资料、报表;

12.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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